本標準所稱的工程咨詢單位資信評價,是指根據《工程咨詢行業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17年第9號令),由國家和省級發展改革委分別指導監督行業組織對工程咨詢單位開展的行業自律性質的資信評價。開展資信評價的目的,是為工程咨詢行業提供健康發展導向,以及為委托單位選擇工程咨詢單位提供參考。開展資信評價,應統一執行以下標準。
一、總體要求
(一)工程咨詢單位資信評價標準以近 3 年的專業技術力 量、合同業績、守法信用記錄為主要指標,資信評價等級分為甲 級和乙級兩個級別。資信評價類別分為專業資信、專項資信、綜 合資信。專業資信、專項資信設甲級和乙級,綜合資信只設甲級。
(二)專業資信按照《工程咨詢行業管理辦法》劃分的 21 個專業進行評定;PPP咨詢專項資信、綜合資信不分專業。
(三)工程咨詢單位資信評價每年度集中申請和評定,已獲 得資信評價等級的單位滿3年后重新申請和評定,期間對發現不 再達到相應標準的單位進行動態調整。
(四)申請資信評價的工程咨詢單位應當通過全國投資項目 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備案并列入公示名錄。
二、甲級資信評價標準
(一)甲級專業資信
1 . 專業技術力量
(1)單位咨詢工程師(投資)不少于12人;
(2)申請評價的專業應配備至少 4名咨詢工程師(投資) 和至少2名具有本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兩者不重復計算;
(3)單位主要技術負責人為咨詢工程師(投資),具有工程 或工程經濟類高級技術職稱,且從事工程咨詢業務不少于8年。
2 . 合同業績
申請評價的專業近3年合同業績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主持完成國家級規劃咨詢不少于 1 項或省級規劃咨詢 不少于2項或市級規劃咨詢不少于4項,且全部服務范圍內(規 劃咨詢、項目咨詢、評估咨詢、全過程工程咨詢,下同)業績累 計不少于10項;
(2)單一服務范圍內完成的業績累計不少于40項,或覆蓋 兩個及以上服務范圍的業績累計不少于30項;
(3)項目咨詢、評估咨詢、全過程工程咨詢等三項服務范 圍內完成的單個項目投資額15億元及以上業績不少于10項。
3 . 守法信用記錄
工程咨詢單位及其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聲譽和信用,沒有下列情形:
(1)列入工程咨詢“黑名單”的;
(2)違反《工程咨詢行業管理辦法》規定被發展改革部門 給予警告處罰且列入工程咨詢不良記錄的;
(3)列入其他部門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并適用“在工程咨 詢單位資信評價中不予支持”聯合懲戒措施的。
4 . 單位從事工程咨詢業務不少于5年。
(二)PPP咨詢甲級專項資信。
1 . 專業技術力量
單位從事PPP咨詢業務的咨詢工程師(投資)不少于6人, 法律、財務、金融等專業人員不少于8人,兩者不重復計算。
2 . 合同業績
近3 年完成PPP咨詢合同業績不少于40 項。PPP咨詢合同 業績的認定范圍及要求見本標準附注。
3 . 滿足甲級專業資信守法信用記錄要求。
4 . 單位從事PPP咨詢業務不少于3年。
(三)甲級綜合資信。 申請甲級綜合資信評價的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甲級專業資信12個或以上;
2.甲級專業資信6個或以上,同時咨詢工程師(投資)不少 于35人、12個及以上專業近3年均有業績、12個及以上專業均 至少配備咨詢工程師(投資)和本專業高級技術職稱人員各1名。甲級綜合資信可以作為所有專業規劃咨詢和評估咨詢業務 能力的參考。
三、乙級資信評價標準
(一)乙級專業資信。
1 . 專業技術力量
(1)單位咨詢工程師(投資)不少于6人;
(2)申請評價的專業應配備至少 3名咨詢工程師(投資) 和至少1名具有本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兩者不重復計算;
(3)單位主要技術負責人為咨詢工程師(投資),具有工程 或工程經濟類高級技術職稱,且從事工程咨詢業務不少于6年。
2.合同業績
申請評價的專業近 3 年全部服務范圍內完成的業績累計不 少于15項。
3 . 守法信用記錄
工程咨詢單位及其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聲譽和信用, 沒有下列情形:
(1)列入工程咨詢“黑名單”的;
(2)違反《工程咨詢行業管理辦法》規定被發展改革部門 給予警告處罰且列入工程咨詢不良記錄的;
(3)列入其他部門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并適用“在工程咨 詢單位資信評價中不予支持”聯合懲戒措施的。
4.單位從事工程咨詢業務不少于3年。
考慮到工程咨詢市場實際情況,未達到上述標準的工程咨詢 單位可以申請乙級專業資信預評價。預評價的標準為:
(1)單位 咨詢工程師(投資)不少于4人;
(2)申請評價的專業應配備至 少3名咨詢工程師(投資)和至少1名具有本專業高級技術職稱 的人員,兩者不重復計算;
(3)滿足乙級專業資信守法信用記錄 要求。同一單位只可申請一次預評價,預評價結果滿1年后自動 失效。
(二)PPP咨詢乙級專項資信。
1.專業技術力量。 單位從事PPP咨詢業務的咨詢工程師(投資)不少于4人, 法律、財務、金融等專業人員不少于6人,兩者不重復計算。
2.合同業績。 近3 年完成PPP咨詢合同業績不少于20 項。PPP咨詢合同 業績的認定范圍及要求見本標準附注。
3.滿足乙級專業資信守法信用記錄要求。
4.單位從事PPP咨詢業務不少于2年。 考慮到PPP咨詢市場實際情況,未達到上述標準的工程咨詢 單位可以申請PPP咨詢乙級專項資信預評價。預評價的標準為:
(1)單位從事PPP咨詢業務的咨詢工程師(投資)不少于2人, 法律、財務、金融等專業人員不少于6人,兩者不重復計算;
(2) 滿足乙級專業資信守法信用記錄要求。同一單位只可申請一次預 評價,預評價結果滿1年后自動失效。
注:
1.核定申請PPP咨詢資信評價的工程咨詢單位的合同業 績時,本單位從事PPP咨詢業務的專業人員在入職本單位之前主 持并簽字的合同業績可以計入。
2.本標準所稱PPP咨詢合同業績包括,縣級以上PPP項目規
劃的編制、含有 PPP 項目實施專章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 PPP項目實施方案的編制、PPP項目合同(含特許經營協議)的
編制、PPP項目績效評價報告的編制、PPP項目物有所值論證或 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方案的編制(計為一項業績) 。
3.PPP咨詢合同業績用以申請專業資信、綜合資信時,僅限 于含有 PPP 項目實施專章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及審批部門 委托的評估、PPP項目實施方案的編制。
4.工程咨詢單位發生分立、兼并、重組等重大變更的,需重 新申請資信評價;工程咨詢單位注銷或破產的,資信評價結果自 動失效。